佛滅之後以戒為師
傳戒是傳出家眾的三壇大戒和在家眾的五戒與菩薩戒。所謂三壇大戒,是指初壇的沙彌戒和沙彌尼戒、二壇的比丘戒、以及三壇的菩薩戒,每位出家人都必須受這三個階段的戒法,由戒師父一一地在戒期中傳授,因此稱為「三壇大戒」。沙彌和比丘是指出家的男眾,沙彌尼和比丘尼是指出家的女眾。出家人受了沙彌戒才可再受比丘戒,沙彌尼亦同,而菩薩則無男女相,同為菩薩戒。
在家的男眾和女眾受五戒和菩薩戒,則是各依志願進行,受五戒者應不殺、不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喝酒,但可吃三淨肉,即不見殺、不為己殺、不自殺;而受菩薩戒後則必須完全素食,除了守五戒以外,更要多守二十八條戒。
出家眾受戒要三十二天才算圓滿,在家眾原本要七天,後因人多而改為五天,並且分成兩個梯次,並且要發心,將來又要守戒,可說是相當地不容易。
傳戒到底有什麼特殊含義呢?原來當年在釋迦牟尼佛要圓寂時,弟子徬徨無依,請示說:「佛陀回寂以後,應以誰為師呢?」釋迦佛說:「應以戒為師。」因此,傳戒也就等於是傳佛陀的規矩和教訓,只有先守著這些規矩和教訓,才能學佛。
佛經上記載了一則故事,說以前有一個外道想破壞佛法,而提出種種壞點子,釋迦牟尼佛都怡然自在地表示佛法不會受破壞,最後這位外道說:「我要冒充你的弟子,穿同樣的衣服,但不行你的道。」釋迦牟尼佛聽了以後不禁流淚說:「如果真是這樣,我也就沒有辦法了!」
佛法就是要依靠戒律來護法,如果出家人不守戒,就如同那位外道一樣,以「獅子身上蟲,自食獅子身上肉」。過去有人提議出家人應減少戒律的規範,甚至像日本和尚一樣可以娶太太,這樣,出家人一定會增加很多,但是沒有被接受。
台灣的佛教只有在傳戒時完全打破門戶之見,來自各地的佛子,皈依師父不同,出家依止的門派也不同,而主辦傳戒的寺廟卻必須照單全收,甚至在過去已經受戒的人,想要再受一次戒,也不得拒絕,這就是所謂的「增益戒」,讓自己有溫習戒法的機會。如果能將戒期中的團結精神發揚開來,台灣的佛教將會有一番新面目。
傳戒時最受矚目的是燃戒疤,不管是在家眾或是出家眾,通常都要燃戒疤才感覺圓滿。出家眾是燃在頭上,在家眾燃在左手臂上,以特製的燃香為之。
大乘梵網經菩薩戒本記載:「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,非出家菩薩。」燃戒疤也者,就是從此經出。目前在傳戒時仍是將燃戒疤看做一件大事,但戒子如果以戒疤眩惑於人,不戒在心,則有失燃戒疤的真意。因為許多替戒子燃戒疤的師父們,本身就沒有燃戒疤,而他們的修持卻不容懷疑。所謂的燒身臂指供養諸佛,是全心全意歸依諸佛之意,若單從字面上去解釋,恐有些人不會同意。
(現在沒有聽說或看到,替戒子燃戒疤的師父們,本身就沒有燃戒疤。——編者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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